(北京基因组所2017年4月21日印发)
第一条 为实时了解和掌握全所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事情生活情况,探索实践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推动“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”的廉洁教育成为常态,增进研究所健康生长,凭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和《pg电子官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步伐》等规章制度,结合研究所实际,制定本步伐。
第二条 对全所人员的谈心谈话是了解研究所党员干部、职工学生理想信念、政治品格、品德修养的重要途径,是增进研究所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,主要包括日常谈话、任前谈话、提醒谈话和纪委约谈等形式。
第三条 谈心谈话要以体贴、教育和掩护领导干部、科研主干和职工学生为目的,应坚持分工卖力、以人为本、实事求是、增进事情的原则,注重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第四条 谈心谈话要凭据具体情况,可单独谈话,也可集体谈话。任前谈话、提醒谈话和纪委约谈要建立谈话纪录,并实时提交到党群办公室。党群办公室应按期组织谈心谈话事情交流和培训,增强催促提醒,不绝革新和完善相关事情。
第五条 谈话人自己要严以律己,以身作则,带动遵规守纪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要学习和积累政治思想事情经验,注意谈话方法要领,体贴信任谈话工具,掩护谈话工具隐私,不随意泄露谈话内容。如有需特别关注的问题,可与相关部分或人员进行相同反响。
第六条 日常谈话可结合日常事情开展,凭据“谁分担,谁谈话”的原则,层层推进。日常谈话的谈话人包括:所领导班子成员、职能部分卖力人、科研和支撑团队卖力人、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;谈话工具是谈话人所分工卖力的部分或团队卖力人、部分或团队职工或学生、或支部党员。谈话人应与谈话工具建立常态化的谈心谈话机制,每人与每名谈话工具每年应开展至少1次“一对一”谈心谈话,通过交流思想、交心谈心,了解谈话工具的思想、事情和生活状态,资助其解决思想困惑或实际困难,催促其落实岗位职责,遵守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各项划定,催促党员发挥模范带举措用。谈话人应每半年总结1越日常谈心谈话情况,提交党群办公室。
第七条 任前谈话一般由所领导班子成员对新任、连任、轮岗的中层治理干部、实验室/中心正副主任、支撑部分卖力人、新任研究组长、支部书记等正式任用前开展谈话。任前谈话内容主要包括提出政治要求、履职要求和廉洁从业要求等,并结合其任用考察时提出的缺乏和意见给予提醒,明确努力偏向。谈话后7个事情日内,谈话纪录人将谈话纪录提交党群办公室,集体谈话的由谈话组织部分提供谈话纪录。
第八条 提醒谈话一般由所党委组织开展,党委也可委托纪委或主管所领导进行谈话,谈话工具主要是职能部分卖力人、科研或支撑团队卖力人、支部书记等。谈话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由所党委凭据所掌握的情况,确定并委托谈话人与谈话工具进行谈话提醒。谈话提醒后7个事情日内,由谈话纪录人将谈话纪录提交党群办公室。
(一)谈话工具所卖力的部分、团队或支部党建事情不力、保存较大廉洁从业危害、或者泛起了轻微的违规违纪问题,谈话工具负有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的;
(二)个人在遵守党纪政纪等方面保存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或群众反应问题较多,但问题线索笼统难以核查的;
(三)其他需要提醒的。
第九条 纪委约谈以诫勉谈话为主。诫勉谈话要凭据干部治理权限、遵照相关程序开展,约谈计划要经党委或所务会审核同意,由纪委组织落实。对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纪委要实时进行约谈。
(一)对“两个责任”、党风廉政建设、作风建设要求贯彻落实不力,造成不良影响的,或者所卖力的部分或团队爆发违规违纪问题的;
(二)个人保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,但情节较轻,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;
(三)其他需要通过诫勉谈话了解息争决的。
第十条 纪委约谈一般接纳个体约谈的方法,至少由两名事情人员加入谈话,并做好现场纪录,谈话工具需对谈话明确亮相并签署意见。谈话中涉及的重要问题,需要约谈工具作出书面说明和检查整改的,约谈工具应于划按期限内提交书面质料;谈话中如发明有严重问题而约谈工具未如实说明,需要进行初核的,按有关划定和程序治理。
第十一条 本步伐自宣布之日起实施,由党群办公室卖力解释。